通知公告
关于举行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
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
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,市人民政府,市监察委员会,市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:
根据工作安排,经研究,定于4月29日(星期三),举行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建议会议议程
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。
二、会议对象
(一)出席人员: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;
(二)列席人员:市委一名领导;市人民政府一名副市长,市监察委员会一名负责人,市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;市政府办公室一名负责人;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、市级机关人大工委负责人;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。
三、时间地点
请参会对象于4月29日(星期三)下午1:15,到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参加会议。
请市融媒体中心派记者参加。
张家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
2020年4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