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,市人民政府,市监察委员会,市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:
根据工作安排,经研究,定于5月21日(星期四),举行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建议会议议程
(一)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;
(二)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情况的报告;
(三)听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、商务局、民政局、水务局工作情况报告,进行工作评议。
二、会议对象
(一)出席人员: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;
(二)列席人员:市人民政府一名副市长,市监察委员会一名负责人,市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;张家港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,市政府办公室、工信局、公安局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城管局、农业农村局、供销总社各一名负责人;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、商务局、民政局、水务局正副局长;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、市级机关人大工委负责人;苏州市人大代表3名、张家港市人大代表5名;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2名;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。
三、时间地点
请参会对象于5月21日(星期四)下午1:30,到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参加会议。
请市融媒体中心派记者参加。
张家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
2020年5月14日